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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犯罪侦查系派教师赴枣庄、聊城、潍坊等地公安局调研

作者: 时间:2018-07-02 点击数:

按照山东省公安厅《关于开展“论道2018”重点课题联合调研活动通知》的要求,6月3日至12日,经济犯罪侦查系分别派刘淼、王琳、韦冉等三位教师与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、烟台市公安局的经侦研究员一起赴枣庄、聊城、潍坊等地公安局进行调研。

枣庄市公安局,主要进行了涉税犯罪有关情况调研。经侦支队副支队长种亚明、大队长任兴化和山亭分局经侦大队部分负责同志参加座谈。任兴化大队长介绍了枣庄市涉税犯罪的主要特点、在侦办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以及个人的办案经验和体会。山亭分局经侦大队负责同志介绍了山亭区办理涉税案件取得的成果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主要作案手段和特点、侦查取证中需要解决的问题。双方就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。此外还讨论了经侦系专业设置和学生能力培养等问题。

在聊城市公安局,调研组分别与聊城市经侦支队,东昌府经侦大队和茌平经侦大队的经侦人员进行了座谈。主要围绕为《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》的理解与使用进行讨论,具体包括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、案件管辖、立案期限、办案协作、涉案财物的处置以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等。

在潍坊市公安局,主要就涉知识产权犯罪侦查、治理及相关问题进行调研。寒亭分局经侦大队及青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,分别介绍“12.14”假冒注册商标案件、“6.13”假冒注册商标案及青州“3.31”非法经营案的案情和侦办体会。调研组与办案民警展开座谈,详细了解办案的经过、前期线索来源、案件经营,法律适用等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展开谈论

以上座谈交流讨论热烈,既进行了理论探讨,也针对办案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同时,参与调研的教师收集了大量的一手资料,为课题教学提供了实践指引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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