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,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组织纪律性,6月6日下午,经济犯罪侦查系党支部在C406开展党课教育活动。党课由经侦系副主任韦冉主讲,经侦系20级、21级学生党员参加。
整个课堂逻辑严谨、思路清晰,让同学们对清正廉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。韦冉老师详细地向同学们介绍了历史上那些清正廉洁的楷模,并鼓励学生将他们的高尚品质与坚定信念作为学习的典范,将廉洁奉公作为自己人生道路上永恒的追求。她还带领同学们深入学习了法律法规中关于清正廉洁的明确规定,提出清正廉洁不仅是道德要求,更是法律的庄严要求。
韦冉老师总结论述了党的二十大关于纪律建设的有关内容,指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我党带领人民实现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。她强调,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,学生党员要做到以下几点:一是深入学习党纪是一项重要任务。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,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,广大学生党员要准确掌握党的纪律规矩,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。二是遵守党规党纪。学生党员要深刻理解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条款要求,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,外现于行,加强自我约束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,始终做到忠诚担当。
通过本次党课的学习,同学们深受启发,对清正廉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。同时,他们也认识到法律法规是保障清正廉洁的重要基石,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做到知法、守法、用法,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本次党课深化了学生对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,提高学生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。毕业生党员纷纷表示,在即将从事的公安工作中,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增强自我约束力,牢记使命,不负嘱托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