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5号下午,经济犯罪侦查系张娟、韦冉副教授应邀参加了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的《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车辆先行处置暂行规定》(草案)座谈会。
座谈会上,与会人员各抒己见,就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车辆涉及的立法、司法实践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。《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车辆先行处置暂行规定》(草案)将在充分吸收本次座谈会的意见建议后尽快付诸实施。
张娟和韦冉副教授全程参与了《暂行规定》初稿、二审稿、三审稿和最终的修正稿的起草和修订,充分展示了我院经侦专业服务实践的水平,她们的工作得到了省厅经侦总队领导的肯定。
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、山东省公安厅、山东警察学院、山东省车辆管理所、济南市公安局、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等单位参加座谈。
座谈会结束后,与会人员参观了山东奥斯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6D沉浸式党史教育基地。